身陷高利贷如何维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1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2:42
首先明确一点,高利贷是这几年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所以,如果高利贷、套路贷等行为、或者因为贷款行为而被暴力催收的(包含上门催讨、控制、电话*扰、曝通讯录等行为)可以直接110报警
怎么界定高利贷呢?根据2020年8月份高院出台的民间借贷新规,如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LPR的4倍就是高利贷行为。同期银行贷款目前是年化利息3.85,也就是年利息超过15.4%就是属于高利贷行为。完全可以报警处理。
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贷款本身的本金以及产生的合法利息,贷款公司还是有权通过法律诉讼追讨的。
简单来说:
1、如果贷款对方要求本金+年化15.4%的利息,这是合法的你应该归还
2、超过年化利息15.4%以外的所有费用,包含服务费、中介费、违约金等等全部不用搭理,如果对方采取暴力催收或手段,直接报警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2:43
这只能报警,请警方帮助处理。不存在维权,本身借贷关系中你是欠款方,对方才是需要维权啊。
高利贷的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司法介入时不会支持,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司法介入时可以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2:43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