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报名时居住地申领证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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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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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3 12:50
一、分以下几种情况:
1、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在校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在学校所在地报考,不需居住证,选择无即可。
2、在户籍地报考教师资格证,无需居住证,在有无居住证一项选择无即可。
3、在非户籍地报考教师资格需要居住证,在有无居住证一项选择有,并填写居住证申领地。
综上所述:在户口所在地的省份报考,就直接填写无。如果不是在户口所在地报考,必须要有居住证的,先把居住证办好,填写居住证信息即可。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在校生报考教师资格证,在学校所在地报考,选择无即可。
二、背景信息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统考地区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省考和国家统考。全国统考省份分别为:河北、山东、山西、湖北、上海、广西、浙江、海南、安徽、贵州、江苏、吉林、陕西、福建。2015年下半年新增:北京、江西、河南、湖南、甘肃、青海、宁夏七个地区。
教师资格统考地区考试一般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考试时间在3月中旬,面试在5月左右进行;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在11月初,面试在12月底至1月左右。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考前一周,笔试时间是11月1日,11月30日起成绩查询,2015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时间是12月26-27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