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村土地互换及用途改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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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07:15
这位朋友:
如果这个耕地上建设的鸡舍硬化了土地用途(建成了水泥地或破坏了耕作层),则就是违反了国家严厉保护耕地的相关*。 另,按照有关规定,若将本村土地让与其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或经营的,应当经过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参加的村民会议同意。就此点,仅有村委会盖章,也不符合程序。
建议:1.就此就耕地上建设鸡舍问题,可以向县级或市级国土部门(土地监察大队)反映和举报。
2.就村民之间调换土地的行为也可以向上级国土部门反映。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07:15
相邻两村互换土地,不经过村委会,他们如何盖的章,一旦盖上了村委会的公章,就视同村委会同意,再到乡镇土地流转所办理手续,就视为是正常运作程序,会具有法律效益的。如果村委会的公章是个人偷盖的,或者的假公章,一旦东窗事发,会受到法律制裁的。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