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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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6:44
答:不可以。中组部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凭证。单位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之后,党员所持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存,不能再作为接转组织关系的凭证。另外,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注明所去单位的名称是明确的,对其他单位来讲这封介绍信是无效的。况且,组织关系介绍形式有有效期的。转到市内单位,一般不超过10天;转到外省市,根据路途远近,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果超出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限,此介绍信应视为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