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8-11 12:2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08:56
抄家在古代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刑罚,如果朝中某位*反了法,皇帝就会下令抄家。有些大臣家里贪污了很多钱,抄家过程中都会被搜刮出来,比如我们知道的大贪官和珅。而且在古代,有权势的*家中都普遍养了很多女仆,有的十几个,有些就高达上百名,女眷一般不会被诛杀,更多的是采取“活罪”代替“死罪”的方法。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讲几种处罚犯事*家中女眷的刑罚,其中有一种至今让人无法接受,真是生不如死。
最常见的一种方法就是流放,流放这种刑罚的处罚力度仅次于死刑。在古代被流放的地方有很多,比如有瘴气的南方,或者是边疆地区,这些地方大多交通不便,人烟稀少,有些被流放的女人还没到目的地就死在路上。如果侥幸没死在路上,被流放的日子也不好受,边疆地区有很多被打败的小部落,朝廷为了稳定他们不让他们再作乱,往往会采取送礼物的方式,这些被流放的女人常常被作为礼物的一部分,这些女人的地位也就可想而知,几乎与牛羊地位等同。
还有一种常见的处罚方式是再次变卖。犯事*家中的女眷会被认为是财产的一部分,明码标价的再次变卖。因为她们被调教过,知道怎么伺候人,而且懂得察言观色,所以一些女仆会再次进入官宦家中。这当然是非常幸运的,自己每天做的事和之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服侍的主子不同而已。
最后这种处罚就让人接受不了了,在明朝时期,朝廷设有一个叫教坊司的机构专门接收犯事*的女眷。来到教坊司的女人后来大多被发往军营让人*,比如朱棣篡位后,对建文帝的亲信黄子澄和方孝孺就是用这种办法,方孝孺的妻女最后受不了侮辱投秦淮河自杀。在教坊司的女人可以说是永远翻不了身,因为她们到了一定时间还要“转营”,去别的军营让更多的男人*,生下的后代继续接替母亲的职业,子女世世代代为奴为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