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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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07:16
香港先生黄长发搭上富商三姨太李姿霆事件早前热爆全城,有“鞋王”美誉、曾获世界杰出华人奖项的富商邓剑群入禀*,指两人交往期间,曾以李姿霆名义购入多个物业,而他在送赠匡湖居单位给李姿霆时,附带条件是她不可以跟其他人交往,故要求法庭颁 令所有物业由他拥有,又要求李姿霆退还卖出港湾豪庭时的200万元。
入禀状指出,邓剑群于2002年认识李姿霆,并与她发展婚外情。
至2003年初,邓打算以170万元购入港湾豪庭单位,但由于害怕有登记
数据会显露他跟李姿霆的关系,故只以李姿霆名义购入单位,而李姿霆只在邓的信托下持有物业。后来,李姿霆便由原来的黄埔花园住所迁进港湾豪庭。 李姿霆于2003年初怀有邓的骨肉,邓在年底决定购入一个610万元的西贡匡湖居单位,两人共同持有物业,作为给予李姿霆的礼物,但条件是李姿霆须保持两人关系,不能跟他人交往。李姿霆自此便迁进匡湖居,而港湾豪庭单位则用来收租,以支付匡湖居的按揭。李姿霆于2004年4月生下女婴,母女至今仍在匡湖居居住。
翌年3月,邓剑群以李姿霆名义购入一个260万元的半岛豪庭单位后旋即出租,以租金支付按揭贷款,其后于同年5月,邓再度以李姿霆名义购入一个72万元的尖沙嘴卓能中心单位。然而,李姿霆却违反诚信,于2005年12月以210万元卖出港湾豪庭,却没有将卖楼的款项交还邓剑群。
入禀状续指出,邓于年初得知李姿霆与黄长发有染,故认为她已违反当初接收匡湖居为礼物的条件,要求她交还匡湖居单位,而李姿霆也只在邓的信托下持有卓能中心及半岛豪庭单位,故须将两个单位转回邓剑群名下,并将出售港湾豪庭的210万元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