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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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6:33
2007年9月20日出生的人还未满18岁,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同居。同居是指男女关系中,男方和女方在未婚的情况下,两人在同一住所居住,且存在性关系。在中国法律中,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最为重要的,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同居。若为强迫或者滥用职权等情节较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嫌犯罪。因此,2007年9月20日出生的人不得同居。若因外力原因无法避免同居的情况,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免因此带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