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3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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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16:34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民事诉讼法》一百二十七条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