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税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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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9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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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9 06:27
利润总额=5000+1000+100+200-2000-600-1500-900-140-400-150=610(万元)
1、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增金额=8+20+50+14+10+10=112(万元)
说明:广告费可扣除限额=(5000+1000)*15%=900(万元),实际发生600万元,未超支;
业处招待费可扣除发生额的60%但不超收入的千分之五,20-20*60%=8万元(调增);
利息支出20万、罚款支出50万,调增;
福利费可扣除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70万,调增70-56=14万元;
职工工会18-400*2%=10万,调增;
教育经费20-400*2.5%=10万,调增;
2、国债利息应调减100万;
3、应纳税所得额=610+112-100=622(万元)
4、应纳所得税额`=622*25%=15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