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4:5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1
不能,先由*等机关调查,调查不出结果然后才能起诉。
后期如果起诉了全楼的住户,那整栋楼的住户就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害行为;如果用户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行为,则需要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扩展资料
如果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2
不可以,要先报警立案调查,调查不出结果然后才能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司法实践看,小严可将自己被砸伤位置所在的楼房二层以上住户全部起诉。王律师说,从高空掉下物体使人人身受到损害的,只要难以确定侵权人,如从天而降的花盆、家电、垃圾、杂物等,都可适用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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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防范飞来横祸砸中自己,一些网友给出了自己的想法: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尽量走内街。
如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注意刮风下雨天。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购买意外保险。
另有网友建议,*部门能不能要求新建高楼都建立建筑监控体系。在不侵犯住户隐私的情况下,在建筑外围设立监控系统,既能保障住户居住安全等,也能约束住户做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工网(全国总工会)-被高空抛物砸伤维权难 律师:可起诉整栋大楼居民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新闻网-楼上掉玻璃砸伤人 律师:可起诉二楼以上所有住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2
不能,需要先由有关机构调查责任人。
这道题就是针对我国《民法典》推出后影响所出的题,通过参考资料链接中《新京报》第三题,高空抛物:孩子被楼上掉的烟灰缸砸伤,不知谁扔的,能直接起诉全楼住户吗?其答案为A,不能,先由有关机关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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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高空抛物的针对规定:
其一、对追偿规则及时补充。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民法典》,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的均是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责任。因为,真正的侵权人并未查明,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埋单,实际上是承担了一种道义责任。
而根据民法“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念,一旦实际侵权人出现,就必须对其侵权行为负责。此时,因受害人已经通过建筑物的使用人的补偿而获得救济,那么自然应当允许建筑物使用人向侵权人进行追偿。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对某些心怀侥幸者的极强警示。
其二、对安保义务充分明确。《民法典》为诸如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课以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样的立法考量,一方面在于建筑物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赔偿能力,理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保障义务;另一方面,建筑物管理机构从建筑物本身取得收益,让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符合利益均衡理念。
其三、对调查职责进行强调。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处理之引发诸多质疑,往往在于无法查清侵权人。
《民法典》将*等机关的调查作为其工作职责加以规定,目的就是借助*机关在第一时间的调查取证,尽可能在案件办理中确定侵权人,也让*在案件事实查明中获得更多证据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答完这20道题,就知道民法典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法典》让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3
不可以,要先报警立案调查,调查不出结果然后才能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应当依法追究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可以起诉被砸伤楼层以上的所有居民。王律师说,如果有物体从高空坠落,给大家造*身伤害,只要难以确定侵权人,如花盆、家用电器、垃圾、从天而降的杂物等,都可以适用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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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何防止意外事故袭击自己,有网友给出了自己的想法:注意警示标志。一般情况下,警示标志和其他标志通常贴在经常有物体坠落的地段。注意检查绕行,尽量走内街。
在高层建筑地段行走,尽量走在受保护的内大街上,这样可以增加安全性;注意风雨交加。暴雨天气正是落物高峰期,多仔细观察;建议购买意外险。
另一位网友建议,*部门应建立新建高层建筑的建筑监控系统。在不侵犯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在楼外设置监控系统,既能保证居民的安全,又能*居民投掷物品等不文明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工网(全国总工会)-被高空抛物砸伤维权难 律师:可起诉整栋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新闻网-楼上掉玻璃砸伤人 律师:可起诉二楼以上所有住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1
不能,先由*等机关调查,调查不出结果然后才能起诉。
后期如果起诉了全楼的住户,那整栋楼的住户就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害行为;如果用户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行为,则需要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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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2
不可以,要先报警立案调查,调查不出结果然后才能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司法实践看,小严可将自己被砸伤位置所在的楼房二层以上住户全部起诉。王律师说,从高空掉下物体使人人身受到损害的,只要难以确定侵权人,如从天而降的花盆、家电、垃圾、杂物等,都可适用这一规定。
扩展资料
对于如何防范飞来横祸砸中自己,一些网友给出了自己的想法: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尽量走内街。
如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注意刮风下雨天。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购买意外保险。
另有网友建议,*部门能不能要求新建高楼都建立建筑监控体系。在不侵犯住户隐私的情况下,在建筑外围设立监控系统,既能保障住户居住安全等,也能约束住户做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工网(全国总工会)-被高空抛物砸伤维权难 律师:可起诉整栋大楼居民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新闻网-楼上掉玻璃砸伤人 律师:可起诉二楼以上所有住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2
不能,需要先由有关机构调查责任人。
这道题就是针对我国《民法典》推出后影响所出的题,通过参考资料链接中《新京报》第三题,高空抛物:孩子被楼上掉的烟灰缸砸伤,不知谁扔的,能直接起诉全楼住户吗?其答案为A,不能,先由有关机关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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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高空抛物的针对规定:
其一、对追偿规则及时补充。无论是《侵权责任法》还是《民法典》,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的均是补偿责任,而非侵权责任。因为,真正的侵权人并未查明,为他人的侵权行为埋单,实际上是承担了一种道义责任。
而根据民法“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念,一旦实际侵权人出现,就必须对其侵权行为负责。此时,因受害人已经通过建筑物的使用人的补偿而获得救济,那么自然应当允许建筑物使用人向侵权人进行追偿。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对某些心怀侥幸者的极强警示。
其二、对安保义务充分明确。《民法典》为诸如物业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课以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样的立法考量,一方面在于建筑物管理机构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赔偿能力,理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保障义务;另一方面,建筑物管理机构从建筑物本身取得收益,让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符合利益均衡理念。
其三、对调查职责进行强调。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处理之引发诸多质疑,往往在于无法查清侵权人。
《民法典》将*等机关的调查作为其工作职责加以规定,目的就是借助*机关在第一时间的调查取证,尽可能在案件办理中确定侵权人,也让*在案件事实查明中获得更多证据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答完这20道题,就知道民法典将如何影响你的生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民法典》让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4:33
不可以,要先报警立案调查,调查不出结果然后才能起诉。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权人的,应当依法追究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可以起诉被砸伤楼层以上的所有居民。王律师说,如果有物体从高空坠落,给大家造*身伤害,只要难以确定侵权人,如花盆、家用电器、垃圾、从天而降的杂物等,都可以适用这一规定。
扩展资料
对于如何防止意外事故袭击自己,有网友给出了自己的想法:注意警示标志。一般情况下,警示标志和其他标志通常贴在经常有物体坠落的地段。注意检查绕行,尽量走内街。
在高层建筑地段行走,尽量走在受保护的内大街上,这样可以增加安全性;注意风雨交加。暴雨天气正是落物高峰期,多仔细观察;建议购买意外险。
另一位网友建议,*部门应建立新建高层建筑的建筑监控系统。在不侵犯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在楼外设置监控系统,既能保证居民的安全,又能*居民投掷物品等不文明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工网(全国总工会)-被高空抛物砸伤维权难 律师:可起诉整栋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新闻网-楼上掉玻璃砸伤人 律师:可起诉二楼以上所有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