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1:1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01
不妥,上面要列出这几项: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02
主要是看你当时主张的事哪些权益。你的开庭陈述要与你的原始主张一致,不能随便添加。你这种应该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所应承担的赔偿金,具体理由你可以在相关文件中查找,希望可以帮助你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0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例如,原告向*详细地讲述了被告曾于某日某地向其借款若干元,但至今未还等情况,要求*确认该借款关系之存在并判决被告返还借款及其利息。在这里,原告向*的“讲述”即为确认性陈述。经*审理,如果查明原告所主张的借款事实属实,就要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的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可见,确认性陈述具有主动性、独立性和利己性的特点,不管另一方当事人有无相关的陈述,一方当事人皆可主动地向*陈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
而否定性陈述则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列举事实,否认争议中某种事实或认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根本不存在的陈述。例如,上述案件中被告作出已将借款偿还于原告的陈述,而否认原告所说的“至今未还”这一回事。在这里,被告的陈述即为否定性陈述。可见,否定性陈述具有被动性、依附性和利己性的特点,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作出的不利于他的陈述而作出的一种反应,以否定对方,保护自己。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确认性陈述和否定性陈述中当事人的态度不同,但两者都是当事人出于利己的考虑而作出的不同反应。
与上述两种陈述不同,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例如上例中被告作出其曾向原告借款并至今未还的陈述,即为承认性陈述。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民事诉讼开庭陈述词怎么写,对于这类问题首先是自己对于自己情况的了解,另一方面就是自己一定要遵循有关法律规定,之后在进行相应的处理,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陈述词的使用要恰到好处。
按照事实情况陈述就可以了,如需律师帮助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03
我是一名劳动争议仲裁员,你这个劳动争议案件是很清楚的,并不需形成什么证据链,你只要有厂牌或工资条一个就可以了,剩下的证据都是举证倒置的,也就是说不需要你举什么证,应该是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利,就要承担不利后果。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1 19:03
写得很好。但是对于这三个月的工资有些需要补充:1、具体计算时间即从2018年11月几日至2019年1月几日,具体的日期要写清楚;2、工资15000元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