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认购协议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1 04:3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2:24
股份认购协议一般是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但是要根据公司法规定进行投票。
根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