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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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6 10:11
1.接站和送行
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来校,由一名校领导接送站;省(部)级以下的领导来校,一般由两办安排人员接送站;一般来宾不安排接送站或由对口单位自行安排接送站。特殊情况由两办做出安排。
2.住宿
凡公务来校的宾客,原则上住宿费自理。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一般安排在学苑宾馆,厅(局)以上宾客安排单间或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需免费安排住宿的,需经*、校长批准。
3.用餐
(1)来客须安排就餐者,由接待单位按系统分别向两办申请,由两办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批准后,根据来客的级别、身份、人数等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安排。接待单位持两办开具的“用餐单”,带领客人凭用餐单到南校区一号食堂三楼招待餐厅或学苑宾馆用餐。
(2)来客应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标准为:一般来客每人每天43元(早餐8元,中餐20元,晚餐15元);特殊情况每人每天60元(早餐10元,中餐30元,晚餐20元),均不安排烟酒。
(3)特殊情况需以学校名义宴请的,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宴请标准:一般便宴每餐200~300元;贵宾宴请每餐300~500元,特殊情况或需到校外就餐,须经分管领导特批。宴请时所用烟、酒一般应为河南地方烟、酒,其中中午宴请的,不得安排白酒。
(4)应尽量减少陪餐人数,工作餐一般安排1~2人陪同;以学校名义宴请时,对口接待单位可安排1~2人服务。
(5)招待餐厅和学苑宾馆凭“用餐单”,经两办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报账。凡不按标准安排就餐的,超出部分由接待单位支付。不经两办批准安排就餐的,餐费由接待单位或个人自付。
4.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就餐的,接待单位应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校外接待审批单》,事先按党群系统报**、行政系统报校长批准后,由两办负责安排。未经**、校长批准的校外接待费用,由接待单位自理。
本接待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