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21 18:5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35
营运证年审需要携带与经营者及机动车相关材料。
出租汽车营运证年审由经营者本人持以下证件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办理:
1、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
3、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
4、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
5、从业人员资格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7、停车服务费;
8、《道路运输证》正本、待理证;
9、二级维护卡;
10、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条 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机动车在检验地检验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并提交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被委托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营运货车长期在登记以外的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在营运地直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35
营运证年审需要携带与经营者及机动车相关材料。
营运证年审需要材料:
1、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
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
3、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
4、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
5、从业人员资格证;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7、停车服务费;
8、《道路运输证》正本、待理证;
9、二级维护卡;
10、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
根据2012年9月12日修改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中规定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
车辆异地年检的步骤及所需资料:
1.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 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一定是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车辆是不能异地年检的。但是,办理委托通知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车辆登记地代为办理即可。
3. 委托车辆年检手续办妥以后,车主将车辆开到所在地车管所指定的车检大厅进行上线检测。
4. 车检合格以后,持车辆检测报告单,到所在地车管所办事窗口,打印检测合格标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7:36
现在广西有的地区检测报告单都没有一样可以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