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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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07:23
结婚时男方所给的礼金并不属于共同财产,礼金带有赠予的性质,是以夫妻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是归受赠人所有的,没有特殊的情况,办理离婚手续时,礼金也是不需要返还的。一、男方给的礼金领证后给算共同财产么?
先领证后给彩礼的,不算是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彩礼一般是指,在婚恋中关系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通常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意味着对方已经答应了结婚的请求。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后,这种赠与行为就算是有效的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不是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虽然是婚后取得,但由于彩礼本身含有赠与性质,即有协议,彩礼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二、结婚的礼金属于谁?
1、属于女方父母
彩礼钱有两种给法,一种是给女方本人,还有一种是给女方父母,如果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话,那么归属权就属于女方父母。
2、属于女方个人
刚刚说到彩礼除了给女方父母以外,也可能是给女方个人,如果是尚未领证的时候送给女方个人的话,那就是属 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属于夫妻双方
也有一种情况,彩礼是属于夫妻双方的,那就是给彩礼的时候,新人已经领证了,已经领证了那就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婚内所得就是双方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在给彩礼的时候明确说明了是赠与女方的,那也可以算女方私产。
三、彩礼是怎么退的呢?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否退还,是以男女双方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当全部返还彩礼,但也有出现减少彩礼出现的情形: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那么返还彩礼的金额可根据过错程度、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具体原因,双方可以相互协商,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的,男女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的原因协商退还的数额。
3、如果是因为男方的原因导致解除同居关系的,以及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或者出现流产的,退还的彩礼数额可以相对于前面两种情况的程度下再减少。
结婚的彩礼钱并不属于共同财产,彩礼的归属问题有三个方面,首先彩礼可以属于女方父母,如果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属于女方父母;其次彩礼钱属于女方个人的,最后彩礼钱也可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给付彩礼时已经领取结婚证,那么属于婚内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