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3 17:3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3:16
法律分析:保安员干好保安的工作,尽了保安的责任,禁止辱骂他人,殴打他人,禁止搜身,禁止其他与保安无关的行为。如: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四、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五、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的保密信息;
六、阻碍依法执行公务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