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1 18:3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6:45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向城建办了解: 一、实施方案中明确注明不可调换安置地点的 根据各拆迁工地实施方案内容,拆迁户安置地点均明确注明,如在实施方案中没有注明可调换其他安置地点的,一般不可随意调换。 二、实施方案中注明可调换安置地点的 如在拆迁工地实施方案中注明可调换安置房安置地点的,在协议签订后,如本有有特殊情况着急拿现房的,可经本人申请,经区征收办核查全区安置房剩余房源,从征收办领取填写安置房审批表,经指挥部、征收办、城建办审批后方可调整。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6:45
应该按当初签订的协议来办,不然的话还不闹翻天呀。要有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6:46
非常感谢及时回复,可否告知区征收办的地址和电话,以方便我进一步查询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