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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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0:22
倒卖**的,是根据倒卖的犯罪数额来确定的。构成非法出售*专用*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情节,法律规定了三档刑。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国家对*专用*的管理制度,干扰了国家的税制改革,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一、倒卖**怎么判?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专用*罪
2、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依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售*专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出售*专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售*专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2)出售*专用*3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
(3)出售*专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专用*的行为。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得看这一行为是否具备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否则就不能认定其为犯罪行为,同时它也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
二、倒卖**的犯罪构成条件
1.行为人有出售*专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2.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3.行为人必须实施了非法出售*专用*的行为。*专用*是*抵扣税款的凭证,是计征*的依据。*专用*由国家税务机关依照规定发售,只限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非法出售*专用*,首先是以持有这种*为条件的,他们取得这种*,有的是从合法渠道领取的,即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税务部门领购的*专用*。有的是与税务人员相勾结,非法取得的*专用*。
在我国的社会经济的法律法规的保护中,倒卖*的犯罪是被严厉的处罚的,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非法出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非法出售的*专用*,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专用*,而不是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