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26 19: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6 22:40
城镇退役士兵非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安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由于接收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给生活费。对破产、倒闭或停产 、半停产企业中的退役士兵,生活确实有困难,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接受安置退役士兵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与退伍士兵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建立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其军龄及待安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退伍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后,又由劳动保障部门推荐就业或自行找到工作列入正式编制的,其军龄应合并为连续工龄,并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凡开展农村社会保险业务的,其军龄应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