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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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6-03 01:34
法律分析:一对一发送视频不构成传播。传播通常指的是信息、思想或物质的广泛散布。在法律上,只有当传播行为影响范围广泛,涉及人数众多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传播。因此,一对一发送视频并不符合传播的定义。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通过传播淫秽书籍、电影、音乐、图片等材料,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这种行为是必须受到法律制裁的。本罪所侵犯的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散布淫秽物品会对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并可能导致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依法打击淫秽物品的传播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保护人民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