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各省工伤津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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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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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7 00:25
答: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9%,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收取的租金/(1+9%)]*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收取的租金/(1+9%)]*9%-已经预交的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4、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拓展资料】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在新个人所得税执行后,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阶梯税率,即收入越高,缴税的税率也就越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