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条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5 03:33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37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相关条例,有规定饲养动物的一些责任承担及侵权处罚等。
《家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37
不提倡养狗。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十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十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十三、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38
法律没有存在法律禁止小区养狗。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小区不提倡养犬。
2.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3.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4.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5.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6.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7.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8.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9.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10.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11.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12.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13.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39
我国应该向国外学习先进经验,强烈支持完善法律支持养狗!
(不爱狗人事不要骂我,只是专业交流)
孩子上了大学,突然接受不了孤单,我和媳妇也养了一条小型狗,狗狗是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狗狗就是我家人。我觉得全国轻微精神类疾病的人不在少数,狗狗很好缓解作用。
但我也要实话实说:“狗狗只是我和媳妇的朋友,陌生人狗狗是不认的”;所谓“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是糊弄人的。狼如果从小能把狗狗养大,狗狗和狼相处的肯定比和人相处的更好”。那狗狗和人类好,狗狗和狼好,按道理人和狼也是好朋友?“狗狗不咬人”这句话也是瞎说的,哪个养了几年狗的,没被狗狗轻微划伤过!都是在玩的时候轻微划过,没划伤过只能说明你不爱和狗狗玩!要客观说问题。
但是,有很多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我是看不惯:城区公共场合、电梯不牵狗绳的、拉了粑粑不管的、纵容狗狗对着别人叫的....生气的时候就安慰自己说: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已经解决温饱问题,追求美好精神生活的愿望很迫切,只是没有接受过良好素质教育的人数太多,难免有些不文明行为。发展中的问题,过上几十年就好了。
楼上楼下、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老了有个急事,周围人都没看见...不好!小时候,一个村子,几十代人都做邻居,基本一家人,即时有个矛盾,还都是乡党;现在小区里,确实有点心寒,没有社区基层文化,没有社区道德,没有社区认同感,十几年建立不起感情,邻里形同陌路,各扫门前雪、总感觉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都这情况咧,咱们养狗的就不要雪上加霜了,文明自律很关键。
我发现这个发展中的问题后,在网上、图书馆经过近5年研究了国外和国内养狗的基本情况,觉得我们国家和国外在这个行业有巨大差距,国外基本不存在养狗居民和非养狗居民的矛盾。
简单结论:
1、国外养狗的法律法规太完善了,就不存在各种矛盾。
其实,我国的非城镇居民小区养狗行业也不存在这样的矛盾。例如:特种、导盲、表演、专业养殖等等行业,这些行业为啥不存在这种矛盾,因为(1)养狗人专业;(2)管理部门专业;(3)能有效执法;(4)违法成本高等等。举个例子,这些专业部门,对养狗人有专业培训、认证,对狗狗也是从小培训,这才叫专业。
国外的养狗人需经专业的培训,对狗狗从小也进行专业培训,就像上幼儿园一样。
2、国外养狗人整体素质太高;
3、国外养狗人专业;
4、国外违法成太高。例如,加拿大,狗如果咬了人,基本得一辈子赔钱。
5、国外执法严。像狗吵到小区居民休息,*直接解决问题;不会像国内一样,没办法解决问题。
6、外国养狗整个产业链特别发达,养狗产生的GPD非常高;
7、国外非养狗人和养狗人已经有共识。
我国家要参考国外,要从精神生活、法律、防疫、经济产业等等各个方面,细致考虑,完善立法,针对主要矛盾,城镇居民小区养狗行业提出以下建议:
1、毕竟在小区内生活,城市要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对养狗人做专业培训,对狗狗做专业培训;对人做专业等级认证,对狗狗做专业等级认证。狗狗品性不同,形成专业对口的配对。专业不对口,其实很多行为是在*狗狗。(产业1)
2、对无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该由直属亲属担保。例如,一个老人80岁没一点经济基础,狗狗真的出了民事或刑事案件,注定会成为悲剧,受害者得不到赔偿,说不定又把老人吓出大问题,双方都成为受害者。
3、不同年龄段,可养犬种形成差别。例如,80岁老人,养了大型犬,突发意外时,把老人拉倒了,老人可能严重骨折,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4、遛狗时的违法行为,被摄像头拍摄到后,应该扣分,就像开车的违章一样,在年检时统一交罚款。形成有效执法,威慑这些害群之马。主管部门不应局限在*,应该包括交警、*、农业、第三方平台等。谁拍到,就算谁的业绩。(产业2)
5、加拿大狗狗咬了人,就要人赔一辈子,我认为不可取。应该像其它有些国家,给狗狗强制买保险,投保100万起,就像车险。不能让受害者、养狗者都成为悲剧人物。(产业3)
6、支持小区家里养狗,但是,狗狗确实产生垃圾、粪便,使用电梯,使用小区道路等等。小区物业应当每月每个适当收取一定宠物管理费用。(我没有认为这些人装富人、没有歧视、鄙视、看不起某些不文明养狗人的意思,我个人认为不能太自私,要客观讲问)(产业4)
7、也不能一辈子都要拉着狗狗遛狗,市郊区建立专门的狗狗专业活动主题公园,可以不牵绳子遛狗,让狗狗放飞自我;便于专业养狗人事交流。非专业人事,没有专业养狗证的人事禁止进入,防止发生意外。(产业5)
8、鼓励养狗者到乡村田园,租或买大院子,和狗狗共度周末,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简单,就禁止城镇很多地方遛狗就行。(产业6)
9、发现狗狗主人*狗狗的行为,应该重罚,并记录进征信系统。说明这人是个伪爱狗者,表里不一,不可信度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23:39
强烈呼吁城市小区不要养狗!强烈呼吁立法禁止城市小区养狗!
近来,养狗的话题活跃于各大媒体,不断撞入我的视野。本月初,我在小区也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一边绝望而凄厉地哭叫着,一边极端恐惧地拼命逃跑,而后面一条狗在追着她。我挥舞双手大声喝住了狗狗,但小女孩的神情却依然恐惧未减,哭着跑着回了家。看来可怜的她这段时间都可能要被噩梦缠绕了。这样的事情,我是第二次遇到了。 在很多文章里,甚至是某些社会学者的文章里,貌似为了平衡公正,在呼吁公众注意养狗的诸多弊端之余,总是提到“养狗也是博爱的表现”。但是,正是这种“博爱”说法助长了养狗风气,甚至使得养狗人士大胆到敢于对制止疯狗害人的*聚众攻击的地步。实际上,大家应该理直气壮地呼吁“一切有爱心的人们,请不要在城市小区养狗!”养狗明明给小区环境的卫生,邻居的休息,邻居尤其是小孩的安全,防止像非典一类的传染病的传播,以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免于疯狗威胁,等等,都产生不小的危害,事实上绝不是博爱的行为!清楚然而罔顾这么多危害,那就是严重没有爱心的表现! 我还曾经看到某些人,牵着大狗招摇过市,看到路人畏惧而躲避的时候,狗主人露出的居然是洋洋得意,人仗狗势的神态!事实上,某些人养狗的目的本就在于此。其心正位于爱心的对立面! 小孩有爱心,我们要珍视培养这种爱心,可以引领他们关心善待家人,关心善待周围的人们,可以带他们去做公益活动,去和贫困儿童贫困老人结对帮扶,为什么一定要养狗呢!对人充满爱心的情怀,与人和谐相处的能力,比爱狗狗重要多了,必要多了!千万要避免小孩将来变成跟某些人一样,与人沟通与人相处很困难,而只能与狗相处了!
一切有爱心的人们,请不要在城市小区养狗!如果你在城市小区养狗,那你太缺乏爱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