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在家门口不远开了一块荒地,现在村里要收回能否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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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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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7:24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开荒行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得到政府批准后才能开始实施,村民私自开荒,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当然不受法律保护,其产生经济损失理应由个人承担。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1362693.html
开垦荒地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开发土地。农民私自开发的土地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政府征用该土地,只能按土地原用途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参照被征用前三年全村耕地平均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这里需要看土地的性质才好分析补偿(不是赔偿)的问题。
如果属于 荒地, 那么,根据《宪法》第九条规定,荒地可能归属国家,也可能归属集体。
这里需要看该土地到底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如果是国家所有,镇政府征用,就不是征用,是代表国家使用,不需要给违法在土地上种植的人补偿的。
如果是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予以补偿。
土地管理法 对于征地补偿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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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7 07:23
在农村,土地的多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村委会所有,这是我国最基本的土地制度。甲农户虽然开垦并耕种了多年,但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会改变。国家征用农村土地,给与相应的补偿共分三部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土地补偿,安置补助。一般情况下,第一、三项归个人,第二项归集体所有。河北省规定,给个人的补偿一般不低于总额的5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7:21
那要看是不是私自开的,适应该不能补偿,不是因该补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7:23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及增加地益的补偿归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7:26
不用补偿。
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
而且,当时土地开荒,没有村委会同意,属于村民擅自开荒,村委会还可以追偿村民的土地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