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骑电动车撞人导致那人头部受伤(缝针了)还有尾骨骨折,改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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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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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17
首先,事故对方走路有无人行道,如果有的话,那么对方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的话,估计你很难举证对方有一个突然横向的过程,你超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你的责任至少主责以上。定责关键是道路情况还有是否能证明对方有突然横向的过程。
其次,因为你没有保险,不管责任怎么认定,赔偿都是你们双方协商的。对方开价那是对方的事,你自己对于对方的伤势有一个判断,合理范围内尽量协商,但太过离谱的就不用协商,不行让对方上*起诉,到了*她的诉求也要一定的证明来证明的,否则*也不支持。
要先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再按因今次事故的损失按比例赔付。你也以和对方协商确定责任和赔偿。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都应该在责任限额之内(指交强险保额,伤人是1万元),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责分摊.意思是,如果涉及的赔偿是3万元,那么你首先出1万元(无论机动车有没有保险),余下2万元按责分摊.
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病,你没有责任为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