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通过协议免除合伙人的对外连带责任?(请法律人士回答)大神们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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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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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8:58
对内有效,对外无效。
《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 【债务承担】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47.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序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48.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56.合伙人互相串通逃避合伙债务的,除应令其承担清偿责任外,还可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承担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8:58
连带之债属于多数人之债。连带之债有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的区分。任何一个债务人都必须对外全部清偿,再对内按分额分担。 而民事协议原则上只能约束协议当事人,而不能约束协议以外的人。因此,能否通过协议形式明确不承担连带债务要看以下条件讨论: 1,如果连带债务人达成了免除甲的连带责任的协议,而且债权人也认可的,则甲可以不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2,如果连带债务人达成了免除甲的连带责任的协议,但债权人未认可的。则甲对外必须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再对其他债务人追偿。 3,如果债权人免除了甲的连带责任,而连带债务人内部有分担比例约定没有协议免除甲承担的责任,则其他债务人承担以后可以向甲追偿应当承担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