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选拔人才的方式有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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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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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9:24
汉帝国建立后,在秦朝选拨人才制度的基础上又有了进一步的改变。
汉朝初年,二千石以上的大官僚任职三年以上,可以送子弟一人到京师为郎,叫做“任子”,拥有资产十万钱(景帝时改为四万钱)而又非商人的人,自备衣马之饰,也可以候选为郎,叫做“
赀选”。郎是皇帝的侍从,有汉郎、中郎、侍郎、郎中等。
西汉初年地主阶级子弟为郎,是他们出仕朝廷的一个重要阶梯。但在这种选官制度下,较高的官吏多数出于郎中、中郎等郎管和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财富为标准,未必都能得到合适的人,所以难以适应日益加强的*王朝的需要。惠帝时,在各郡县推选“孝悌力田”,复免这些人的徭役,让他们“导率”乡人。文帝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但这种诏举多从现任官吏中选拨,也没有成为正式的选拨制度。
武帝初年,董仲舒在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了使列侯郡守二千石,各自选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两人,以给宿卫的主张。这个主张包括岁贡和定员,对象有吏有民,在制度上比文帝时的诏举较为完备。公元前134年,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从此以后,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就确立起来了。
武帝以后,孝廉一科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长丞尉,再迁为刺史、太守。
武帝时还令公聊、郡国举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从中拔擢了一些人才。不过这类察举属特科性质,并不经常举行。此外,还有献策上书为郎,射第田科为郎等选官途径。
武帝还在长安城外为太常博士的弟子兴建学校,为名太学。又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初步建立了地方教育系统。太学和郡国学主要是培养封建官僚,但是在传播文化方面,也起了重要作用。
察举制。
刘邦建立汉朝后,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这时实行的是察举制度。实际上是秦朝没有来得及实施的制度。汉之察举分两类,一是有特殊才能或专长足以定国安邦之人,称为贤良;另一类是品行端正足以为世人榜样的孝子廉吏,称为孝廉。察举是要地方官留意发现这些人才并推荐给*。察举出的人才到*后一般还进行面试,皇帝拿一些国家大事来问他,这称为对策。一种制度设计,如果过分依赖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主观性,势难长久运行良好。汉代察制度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察举本意是发现真才,日久却慢慢变成地方长官的一项特权。那些与地方长官有良好交情或能给长官送厚重礼品者,在竞争中就有了优势。汉代的察举,缺乏硬性的客观标准,最终使察举制失去了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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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5 09:24
没有科考,靠关系,九品中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