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传票人一定要上庭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25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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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0:28
你好,不是必须到庭,但是若不到庭将会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所以尽量到庭或是委托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除法定情形不能到达之外,*可以缺席审判,未到庭的人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收到传票后以下做法:
①收到*传票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②从*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③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④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调查取证。
⑤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法律拓展】传票的法律效力:1.*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2.原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使用传票传唤其到庭。3、被告和必须共同诉讼的原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0:29
案中任何一方打算传召证人,便必须事先作好安排,以确保证人能出庭作证,必要时可能需要发出传召出庭令状,即证人传票(见香港法例第4章 《高等*规则》附录A表格28或29)。高等*登记处负责发出传召出庭令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0:29
我们已最简单的方法给你解答,你要根据你自己的方式方法去解决问题,给已合理的答案,寻找相关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