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5-18 02: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3:13
功能描述:各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在汇交期内向本省馆藏机构汇交实物、成果、原始资料的汇交人发放催交通知。催促汇交单位、汇交人尽快汇交实物、成果、原始资料。资料催交中分为项目、探矿权、采矿权三大类。催交资料类型分为实物、成果、原始资料。催交状态分为待催交(红色)、已汇交(绿色)、已催交(黑色)。若汇交人超过催交期仍未向馆藏机构汇交相关地质资料,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机构发放处罚通知书,状态分为应处罚(红色)、已处罚(黑色)、空(没进入处罚期)。当执法机构发放处罚通知书后,馆藏机构用户只需进行处罚确认操作。
操作描述:登录系统后,见到: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1)点击【资料催交】,见到: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2)点击【汇交催交】,见到: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3)选择用户页面上部的“项目”或“探矿权”或“采矿权”的选项,将在列表中显示进入催交期或处罚期的项目、探矿权、采矿权清单。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4)单击选中一行记录,点击【催交】,系统将根据该项目或探矿权、采矿权的地质资料汇交情况,自动创建催交通知书。
(5)催交通知书为可编辑状态,用户编辑完成后,点击【打印】打印催交通知书后,点击【确认】发送催交通知书,点击【取消】关闭催交通知书窗口。催交通知发放后,列表中的实物、成果、原始资料处将显示“已催交”状态。
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建设
(6)对于进入处罚期的项目、探矿权、采矿权,在国土资源相关执法部门发放了处罚通知后,用户可选择对应的记录,点击【处罚确认】操作,完成处罚确认。进行处罚确认后,列表中的“处罚状态”将显示为“已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