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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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3:46
产假延长就是在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98天休假期后,还想申请继续休假的行为,称为产假延长。第二种产假延长就是满足规定的几项特殊项目,例如难产、晚育等。目前,国家没有具体针对第一种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3:46
产假可以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3:47
针对产妇的症状,劳动法给出来不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晚育者增加3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9 13:48
女职工的产假一般是不少于90天,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
例如:
(1)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3)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由各地*规定(如广东省规定“职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给予表扬和奖励”)。
(4)广东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