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5 00:1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36
网购时,消费者权益保*设置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不过有些商家经常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给退货,这种做法合法吗?
3月2日,最高人民*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于3月15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的格式条款也被认为是无效的。
《规定》第1条对于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实践中常见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列举,明确有上述内容的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此外,《规定》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