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01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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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5 21:39
公租房合同期限为3年 按《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三亚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公租房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继续承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公租房合同。 若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公租房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 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 此外,承租人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获得其他形式*性住房保障;其他违反租赁合同行为;产权单位可与承租家庭解除公租房合同,回收住房。骗租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