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德,喝酒本身是否造恶业,因喝酒造成的乱性、杀人等恶业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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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4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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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9:27
喝酒不算不善业,因为佛陀教导我们的十种不善业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两舌、粗言、绮语、贪爱、嗔恨、邪见。
喝酒就好像吃饭一般,那么吃饭是不善业吗? 不是。
喝酒是因为对酒有贪爱,因为贪爱是不善业。对酒的喜爱是不善业,但喝酒本身这个行为不属于不善业。乱性会生起贪爱,嗔恨,从而容易犯下不善业,如喝酒杀人。
杀生是必然的恶业,包括指定他人杀人,喝酒杀人。但有一种不算,那就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杀人,如梦游。在不杀生戒中有详细说明戒相。
佛陀禁止喝酒是因为喝酒会导致痴愚,从而造成乱性,更容易犯下不善业。因此喝酒被佛陀列为五戒之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7
佛教是反对饮酒的,无论在家丶出家,戒律上都一律禁止饮用。对于酒的定义和分类,经丶论丶戒典多有详说。据《俱舍论》卷十四载,酒有三种:由米麦等谷类酿成的穴罗(梵语s11ra,苏罗);以果实或植物的根丶茎酿成的迷丽耶(梵话maimya);而在上边二者都没有完全发酵时,可令人生醉,称为末陀(梵语madya)。此外,又有谷酒丶果酒丶药草酒等三类洒的分类。又据《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以各种米麦酿制之酒又称大酒;以植物的皮丶果丶花等浆汁酿成者称为杂酒。严格地说,但凡有酒色,酒香丶酒味,或仅具其一而能醉人的,不论为谷丶酒丶果(木)酒丶药酒丶甜酒(蜜丶糖丶葡萄等酿制)丶清酒,乃至酒酷丶酒糟,皆在禁戒之列,饮咽则犯。
戒酒为大丶小乘共同的律制,出家丶在家四众皆须恪守。原始佛教之根本经典《阿含经》即载佛陀所宣说五戒,即不饮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是为佛教徒所要遵守的五种基本行为准则,由此断除恶因,进求佛果。依律藏诸典,如《优婆塞五戒相经》丶《十诵律》所载,佛陀本人对“不酒”戒进行详明的阐说和严格的规范,是在当时印度的支提国跋陀罗婆提邑。
关于饮酒的过失,三藏诸部经典有或简或细的归纳概括,根据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世间的在家人,多从一般现实生活丶事业丶财富的得失,利弊而言,以契合他们的层次。另一类是针对信人的四众弟子,特别是对出家众人的开示,不仅止于世间善恶得失,进而更上升至饮酒对出世的终极解脱的极大危害。前者论述,《阿含经》的《阿雀夷经》堪为代表。经中佛陀向富商善生说法,告诫他世间有六种恶行能损财业。第一种即是沉酒于酒,其失有六: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易生斗争,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悉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唯有加以避免,才会财业日增,生活和乐。第二类阐说甚多,如<<四分律>>之十过,《大管度论》之三十五过,《州时经》之三十六失等,皆列举饮酒所产生的过失(文繁不录,附于选例),除函括前类过失加以更细密的分析罗列外,更从滋生欲求丶造作恶业丶破坏信仰丶妨碍修行等方面数陈其罪,以为信持佛法者的警鉴。总之,酒是昏狂之药,一切严重的过失都因此而生。如《多论》以为此戒极重,能使人作四逆重罪,并能使人因酒醉而破犯一切戒,造一切恶,实是昏神乱思,放逸之本。故经律中每每将酒譬喻为毒药,甚至有宁饮毒药不可饮酒的教诫。
酒既为残贤毁圣丶败乱道德的恶源,亦能令一切众生心生颠倒,失慧致罪,所以戒律不仅禁止自己饮酒,而且禁止教人饮酒,不得操持丶沾染任何酒业丶酒缘如《大爱道比丘尼经》云,不得饮酒,不得尝酒,不得嗅酒,不得卖酒,不得以酒饮人,不得谎称有病欺饮药酒,不得至酒家,不得和酒客共语。《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明申在家居士不得作沽酒的行业,视之为不道德的邪业,为之必相思果。从早期经典的记载来看,这些戒律在佛陀时代的印度产生过实际的影响。如《佛说戒消灾经》载,在佛法弘化初期的中心舍卫国,当时有一个县皆奉行五戒十善,全县界内没有酿酒者,一位大姓子弟甚至因犯戒饮酒,被父母逐出了家门。不过,佛教徒亦非绝对地不可饮酒。依律制,倘患病必须以酒为药,或饮,或含口中,或以酒涂疮,都不为犯戒。对原本嗜酒,出家后因戒酒而病瘦不调的僧人,佛陀也非毫不通融,一味禁制,而是为其略开方便之门。《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记载佛陀特许断酒致病的比丘,以造洒的植物的根茎丶叶丶花丶果等的屑末,用白布包裹起来,放置于“无力不醉淡酒”,中浸渍,“匆令器满而封盖之,后以清水投中搅饮”;或者“以面及树皮,并诸香药,捣筛末,布吊裹之,用杖横击,悬于新熟酒瓮内,勿令沾酒,经一二宿以水搅用”,以此止息酒渴之病。又《毗尼母经》卷五也有允许病酒者于瓮上嗅酒昧丶以酒身丶吃用酒和面作的酒饼,乃至于酒中自溃的记载,不过这些方便,在佛陀入灭后,亦成为引生争论的问题。佛陀入灭后一百一十年(公元前276年)前后,毗舍离城的跋阁子比丘僧团,将戒律上较琐细的十事,当做例外而允许实行,被保守传统的上座*老系统视为离经叛道,遂召集僧团大会,判为“十种不清净事”,从而直接导致了著名的第二结集和大结集,造成了整个佛教僧团的*,即保守的上座部和对佛法持开放理解态度的大众部的公开对立。在这十事中的第七事,就是毗舍离的僧人“和水饮酒”以治病,认为不违戒律,清净不犯,而上座*老的裁决是非法的。汉传佛教所承授的《四分律》,准许僧人在有病而其它药治愈不了的情况下,以酒为药,非唯“和水饮酒”,直接服饮也是可以的,较原始佛教似为宽松。但为防止滥行,《南山戒本疏》又特别强调,不是有病就可饮药酒,而是必须用其它药遍治不愈后,才能服用。
综上所述,虽然随着对象丶时域的差别流迁,“不饮酒”戒的某些具体细微的规定有所不同,或宽或松,但作为行为指导规范的戒律本身却从未动摇,反对饮酒丶禁止信徒饮酒的主旨始终一以贯之。这种鲜明丶坚决的立场,这正是佛教基于以无明欲求为生死苦本业缘观,以清净离染为解脱正道的修行观,以及将建设一个清明丶健康丶和谐丶美满的理想人类全景作为自身使命的终极价值关注,所必然表现出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8
喝酒可能不会杀生、偷盗、邪淫,但喝酒后很可能会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更可能增长贪嗔痴,所以喝酒极易造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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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9:28
酒本身是无善恶,无是非的
佛家戒律之所以禁酒就是考虑酒后人不能控制自己
饮酒本无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9:29
受过五戒的,饮酒造业。未受五戒的,饮酒不造业。戒酒是为了防止造其它四种业。饮酒本身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