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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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57
根据主要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负责政务协调、行政事务和外事接待工作;承担新闻宣传、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应急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和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系统党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承办干部的任免聘用事项;负责办理局系统人事调配、机构编制的有关事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职工技术考核定级、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考试,指导执业资格注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人民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保卫工作;负责系统内*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负责人:黄建明 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经济*改革的方针、*的贯彻落实;负责城乡建设事业重大*调研和*法规咨询服务;负责起草、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办局以外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工作;承办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指导建制镇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区以外的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组织听证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魏新 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房改方案,组织、指导房改方案实施;负责对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房管理和维护、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负责住房发展基金的管理;组织拟订编制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负责全区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性补贴、区*直接投资的公用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事项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核准、公示、销售方案的认定等组织工作;指导*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牵头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对*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住房保障、房改*的行为。
负责人:张汉新 拟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产交易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查处;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组织拟订物业管理*措施和行业标准;按规定监管物业管理企业;配合查处物业管理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永华 (安全生产科)
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措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评估;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施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市政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参与城市建设综合整治工作。
组织编制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各项专业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调整年度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大中修计划;制定公用事业管理和规范服务的行政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和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施工和地下管网及排水许可的审批;负责树木移伐、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施工和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全区供水、燃气、公共游乐场所、市政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工作;推荐上报南通市、省、国家优质(样板)工程和文明标化工地;参与协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负责人:陆明 拟定全区村镇建设发展专业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参与全区村镇规划的论证、审查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市场管理和村镇综合开发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程;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和推广村镇住宅通用设计图纸;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人:卜红兵 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监理、检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工作;参与全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参与审查新建和扩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选址定点;组织建设项目技术论证及扩初设计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单位的资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在工程建设、建设市场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业主申请,负责对涉及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施工许可。
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申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收集和发布有关建材价格信息。
组织修编全区抗震防灾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组织全区建设工程和抗震加固、房屋改造工程的抗震鉴定;组织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重大工程抗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开展抗震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参与抗震系统人才培训和抗震科学研究。
负责人:李新锋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20:57
根据主要职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负责政务协调、行政事务和外事接待工作;承担新闻宣传、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处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应急管理、信访工作;负责*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卫和行政财务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本局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系统党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承办干部的任免聘用事项;负责办理局系统人事调配、机构编制的有关事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组织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职工技术考核定级、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考试,指导执业资格注册;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人民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保卫工作;负责系统内*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负责人:黄建明 负责国家和省、市关于经济*改革的方针、*的贯彻落实;负责城乡建设事业重大*调研和*法规咨询服务;负责起草、上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承办局以外部门转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修改工作;承办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指导建制镇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区以外的建设领域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及组织听证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魏新 负责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房改方案,组织、指导房改方案实施;负责对公有住房出售、已购公房管理和维护、房改房上市交易、职工购房补贴等房改事项进行审批核准;负责住房发展基金的管理;组织拟订编制全区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危旧房改造工作目标;负责全区享受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性补贴、区*直接投资的公用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事项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核准、公示、销售方案的认定等组织工作;指导*组织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收购、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牵头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动,对*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住房保障、房改*的行为。
负责人:张汉新 拟订全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房产交易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和业务指导;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查处;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组织拟订物业管理*措施和行业标准;按规定监管物业管理企业;配合查处物业管理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备案;建立健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负责全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永华 (安全生产科)
制定全区城市建设的行政管理措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审查、评估;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发展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工程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施工、验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市政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执行;负责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市政行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参与城市建设综合整治工作。
组织编制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各项专业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调整年度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大中修计划;制定公用事业管理和规范服务的行政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资质管理和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施工和地下管网及排水许可的审批;负责树木移伐、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施工和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燃气和照明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全区供水、燃气、公共游乐场所、市政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检查工作;推荐上报南通市、省、国家优质(样板)工程和文明标化工地;参与协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负责人:陆明 拟定全区村镇建设发展专业规划,指导村镇建设工作;参与全区村镇规划的论证、审查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市场管理和村镇综合开发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程;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编制和推广村镇住宅通用设计图纸;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负责人:卜红兵 负责全区建设工程监理、检测、质量监督和工程造价工作;参与全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参与审查新建和扩建工程建设投资项目的选址定点;组织建设项目技术论证及扩初设计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单位的资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全区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在工程建设、建设市场等方面的工作。根据业主申请,负责对涉及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施工许可。
负责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申报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收集和发布有关建材价格信息。
组织修编全区抗震防灾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组织全区建设工程和抗震加固、房屋改造工程的抗震鉴定;组织抗震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重大工程抗震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参与拟订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开展抗震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参与抗震系统人才培训和抗震科学研究。
负责人:李新锋
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