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1-11 09:0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5:29
卖房一方把户主购房原件丢了,户主该怎么办?卖房一方丢失购房原件因为卖房进程不同,户主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具体分为五种情况。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具体请款如下:
1、如果户主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购房原件
户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将之前的购房合同销毁,双方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在这个过程中,过错方也就是丢失购房合同方承担合同等文件产生的相关费用,也不多,因为各地经济不同,一般不超过100元。
2、如果户主丢失购房原件是在做完预售登记之后,但是还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之前
在这个时候,户主应该找到相关影响力的媒体机构发布声明,声明购房合同失效并作废,期满三个月之后,户主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购房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购房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在这个过程中,户主需要承担相关的费用。
3、如果户主丢失购房原件是在预售登记之后,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
户主和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4、如果户主是期房,还未办理房产登记
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当初与开发生签订的合同,然后去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如果户主是现房,直接带着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过户即可。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是买房者与开发商最直接最有法律效益的证明,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5:30
是可以补办的,只要你带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直接去*办理一个就可以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5:30
我认为这种时候户主只能拿上自己原有的证件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看能不能补办,如果不能补办的话,这次交易也就*终止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5:31
情况下户主可以去重新提交申请申请一个购房员,建议可以去主张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