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27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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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0:10
在原单位缴纳五险一金,离职后找了新工作,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是: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于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二、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三、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
四、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五、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劳动者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1 一般五险一金是由所在单位集体代缴代扣的,缴付给社会保障局。不需要自己去缴付的。
2 如果是自己给自己缴付的话,需带本人身份证明档案(如户口本、身份证等)到你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去申请办理,缴费金额根据当地社保基数计算。具体可以先拨打:区号+12333电话咨询。
3 如果你是参加新农保则需要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邮储网点办理。
算肯定是算的,社保关系可以转过来,公积金可以转可以取出来,你问下新单位的办事员,他们经常处理这些事
五险一金是指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其中社保业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不能提前取出但是可以享受社保待遇。住房公积金在满足条件之后携带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华路175-183号
长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湖南*沙*沙县金茂路46号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档案或者其他证明档案;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档案或者其他证明档案;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登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建议你去郑大一附院西侧棉纺路,郑州社保大厦具体了解详情为好。
离职后的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养老金还可以自己交,其他一般是冻结了。离职后五险一金的处理通常如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列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稽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资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影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1、这个难撤销的。
2、一旦缴纳之后就难以撤销的。
3、因为这些记录无法清除的。
4、如你还不清楚,还可以到当地的人保局问问。
险区劳保局
金去公积金管理处
两者都不可以退吧,可以停止缴纳。
办理方法如下,可以到人力资源公司进行代缴。
没工作单位的只能按照自由职业者的情况参加社会保险,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视窗办理。
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视窗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不会影响的,社保是终身有效的,你找到新的工作后直接续交或是把你停交的几个月再补交就可以了。只要年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当然交的越多等以后退休拿的越多,住房公积金解除合同后是可以把现金支取出来的。到新的单位可以重新立一个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