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租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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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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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16:14
(一)住房租赁补贴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为申请所在地常住居民,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
2.申请对象为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即经民政部门确认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边缘户)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即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995元以下,没有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的家庭(该标准参照《安化县201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申请对象为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4.申请所在地无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5_以下、收入中等偏下等住房困难家庭;
5.申请对象在市场上(申请所在地)租赁住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1.与父母同城居住且不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
2.六个月以上未在申请所在地居住的;
3.申请人子女在申请所在地拥有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有多套房屋的累加)自有住房且父母实际居住的;
4.申请人父母在申请所在地拥有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有多套房屋的累加)自有住房且子女实际居住的;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出售或者转让过房屋的(遭受重大疾病或灾难除外);
7.房屋拆迁已获得拆迁补偿的;
8.申请家庭有营业性房产、工商登记和车辆登记(残疾人的代步车除外)的;
9.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对象,不再重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三)家庭成员中本县以外户籍的,因其住房、财产收入状况核查行政成本较高,不作保障人口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