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2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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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51
摘要虽然最高人民*在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了“人民*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固定在了房地产纠纷案件中,但是是否所有如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租赁等内容的房地产案都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呢?答案显然不是的,《合同法》第286条关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是限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最高人民*的批复不应做扩大解释。但是是否所有的建设工程合同如道路建设工程合同等,承包人都享有优先受偿权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最高人民*在批复中明确了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限定在房地产案件中,结合两者的规定,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应限定在房地产中的建设合同纷纷的范围内。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3执行中,建筑商和抵押权人,谁改取得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 债务人 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 质押 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建筑工程款可以对建筑物产生的孳息,提出优先受偿吗,法律有规定吗第四百一十二条 【抵押权对抵押财产孳息的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您这边可以看一下从那些法规能显示出,工程款对于建筑物产生的租金能优先于抵押权及一般债权的查封一般认为,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当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经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然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并可就该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除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虽然最高人民*在关于《合同法第286条理解与适用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了“人民*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固定在了房地产纠纷案件中,但是是否所有如房地产的开发、经营、租赁等内容的房地产案都适用《合同法》第286条呢?答案显然不是的,《合同法》第286条关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是限定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最高人民*的批复不应做扩大解释。但是是否所有的建设工程合同如道路建设工程合同等,承包人都享有优先受偿权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最高人民*在批复中明确了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限定在房地产案件中,结合两者的规定,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应限定在房地产中的建设合同纷纷的范围内。在同一建筑物里面,抵押权人对孳息有法律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而找不到工程款对建筑物产生的孳息有优先受偿的规定,你能找到吗关于您说的这个没有具体的法规呢,一般来说都是相关的法规相关的法规在哪里呀上面已经发给您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