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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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9
首先,从你所陈述的内容分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应当是一般商业保险公司的员工,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种概念;其次,你公司以别人的名义代替你来申请理赔,在保险公司员工来核查伤情情况时,以虚构的事实进行保险理赔的,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第三,你在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公司并没有给你进行工伤保险登记,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应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给你相关费用。第四,如果公司不支付,你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符合先于执行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先于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09
问题相当严重,知道吗,这样做的后果是单位投机取巧,国家和个人吃亏,第一、这样的做事违法的。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第二、对个人而言,如果伤势较轻,那么你个人认为是合适,可是这样不能免除的后顾之忧,将来一旦因此发生更严重的情况,那么你是不受工伤保险保障的。也就是说你的工伤就享受一次,这样是不合理的。第三、我想如果你很正义的话,是不会允许单位这样做的,你可以不接受啊,不成的话去劳动部门检举单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0
冒名顶替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1
这是你们单位违规操作了,员工签定合同就得给员工上社会保险,但是情况是公司是想骗取保险金来赔偿你的损失。如果你想追究你公司没有给你上保险的事情,可以到保险中心或市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可以得到赔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2:11
冒名顶替骗取工伤保险受到社保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