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在与养父母离婚后要与养父断关系又想跟养父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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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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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0:49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不得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由于被收养人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也不能和收养人通过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因此,要想解除收养关系,需要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其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养父母离婚的,不影响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关系。养子女没有成年的,一方抚养养子女,另一方应该支付必要生活费。
《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