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市场表彰奖励办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04 15:5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06:45
第一条 为表彰奖励在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开拓和促进技术市场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技术市场表彰奖励名称为技术市场金桥奖,分集体奖和个人奖。第三条 凡申报各级技术市场金桥奖的集体和个人,必须做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市场的*、法规;热爱本职工作,秉公办事,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水平;在开拓技术市场工作中有创新精神,并做出突出贡献。第四条 本办法的表彰奖励范围是:
(一)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二)从事技术市场立法、*制定和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三)从事技术市场软科学、理论研究、宣传报道的集体和个人;
(四)其他在开拓和促进技术市场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第五条 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技术市场金桥奖:
(一)技术市场经营、开拓方面:
(1)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贸易活动中,成绩显著,一般自身经济效益年创收在100万元以上,利税在20万元以上;在社会效益方面,每年为社会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
(2)在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地方经济振兴中做出突出贡献,每年为本地区引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5-10项或创办科技开发型企业或科技性、示范性基地2-3个;
(3)建立畅通的技术成果信息网络,在信息传递,成果推广中积极努力,每年向大、中型企业、乡镇企业及社会提供科技信息100-300条以上;
(4)遵纪守法,文明服务,其机构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内部规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
(5)在技术经营、技术中介服务活动中热情为用户和买、卖双方服务,诚实信用,成绩显著。
(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方面
(1)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技术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技术市场的*法规;
(2)制定了较完善、配套的技术市场*法规,并行之有效地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
(3)建立了专门的技术市场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并能有效地行使管理职能;
(4)对本地区、本部门各类技术贸易机构,按各自分工不同,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指导其业务活动的开展;
(5)在本地区建立了完整的技术合同登记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6)按照技术市场统计规定的要求,及时准确进行技术市场统计半年报、全年报以及各项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
(7)认真开展技术市场管理人员和技贸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年培训技术市场工作人员(包括合同登记员、技贸人员、管理人员等)应在300-500人以上;
(8)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积极组织和指导技术市场的发展,并根据技术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三)技术市场理论研究方面:
(1)在技术市场理论研究和软科学研究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一般每年承担省、市、部委一级技术市场软课题或相关课题1-2项,地市级技术市场软课题1-2项,发表有关技术市场或相关性的理论文章、论文2-3篇或专著(包括创作、编写、合著)1部;
(2)在技术市场宣传报导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每年在地市级报刊上发表宣传、介绍技术市场发展、动态、评论等文章3-5篇以上,在国家一级报刊上发表文章3篇以上。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奖: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
(二)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三)侵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
(四)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及有关技术*的;
(五)其他不适合授奖的单位和个人。第七条 技术市场金桥奖奖励形式可以设奖状、奖杯(锦旗)、荣誉证书以及奖金等形式。第八条 技术市场金桥奖由国家科委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并组织成立技术市场金桥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委会),负责技术市场金桥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工作。
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若干人,每届任期四年。
评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