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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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6:08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6000元;申请金额不能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利率执行央行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2件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所办理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p#副标题#e#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借款学生在当地邮政储蓄的银行卡折(出示原件核对,交复印件2份)。 (7)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2份。 3、在校大学生非首次(08年、09年办理过贷款,2010年申请续签贷款合同的)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件,纸质原件2份)。 (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3)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 (4)最近一个年度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出示核对,不上交)。 (5)借款学生出示学生证,交复印件1份。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后,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符合贷款条件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贷款合同的签订并完善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的父母,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可由父母委托其近亲属为共同借款人,但需要出具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生父母要及早邮寄委托授权书)。 2、《申请表》所填共同借款人与签订合同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签订贷款合同。续签合同的在校大学生,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因故不能同时到场的,其中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但需提交委托授权书(样表见附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续签合同的,现申请表中的共同借款人需与原合同中的共同借款人为同一人,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按新申请贷款的程序办理并提交新申请贷款所需的材料。 5、贷款合同生效条件。所签贷款合同只有在县资助中心收到学生所在高校寄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后,贷款合同才正式生效,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没有收到“回执”,合同自动失效。回执单上一定要准确填写学校开户银行的名称、行号及帐号。实到具体处室,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注:在山东、福建等地开始实行网上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是2010届的,2011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