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买房后辞职了对贷款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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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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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20:32
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辞职,对还贷基本没有影响。当事人可以及时续签新公司,如果要异地找工作,尽快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个人可以承担住房公积金的费用,按时给贷款卡充值,以便继续缴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职工在职的,应当自在职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者转移手续。与本单位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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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3 20:32
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成功后辞职,一般不会对已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造成多大影响,客户照常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逐期偿还房贷月供即可。
不过大家也需要注意,要是公积金贷款才刚刚获批,客户就直接停缴住房公积金,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在骗取福利,也许将面临罚息,或者利率上浮,转为商业贷款的处罚。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