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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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21:11
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
(一)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二)血压超过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
(三)结核病,均为体检不合格:
(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五)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
(六)各种恶性肿瘤。
(七)慢性肾炎。
(八)有癫病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
(九)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十)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十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
(十二)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十三)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或佩带助听器两耳听力均低于5米者。
(十四)仪表仪容,有下列情况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为体检不合格:1、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2、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3、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4、慢性肾炎。急性肾炎治愈不足两年者。5、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6、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7、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