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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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8:44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0:0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律师。*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称,根据《*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或营业税。其中,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或营业税。
(2)*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