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欠条也有日期就是不给钱该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7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21 09:18
打借条没收到钱的方法:1、与对方协容商。可向对方问明情况后,与其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2、去法院起诉。但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未收到钱,才有更大的可能胜诉。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3:03
写了欠条也有日期就是不给钱的:1.可以再次催告、协商;2.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
法律分析欠条上的时间到期了还不了的:1、欠条过了还款日期后欠款人没有按约定还款:借款人可以向*起诉欠款人。需要注意的是,应在欠条过了还款期限后3年内起诉。2、目前的情况,建议先持欠条找朋友索要,协商不成时,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3年内注意起诉就行了。如还款期限届满三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3、起诉的同时,注意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在判决生效后就可以执行到位及时拿到款项。4、如果是过了还款日期后、又已经超过2年:如果欠钱还不还的,向*起诉也可能被驳回,可以让欠条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之后才能再通过*要回这笔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3:03
哎,没事借什么钱出去,钱能让兄弟都变成仇人。
解决办法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协商斡旋,催他尽早还钱,这需要谋略与技巧;二是法律途径,打官司,这是下策。
如果他确实拿不出来,那么他有什么东西正好是你需要的,你拿来抵债。最坏的打算就是当钱丢了,因为拿不回来钱的情况也多,看你的具体金额。追问是给别人打工的血汗钱不是借的
两万多点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3:04
直接起诉吧。
1、*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2、关键是债务人要有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有财产就好说。
3、你还要注意一个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你起诉*也难以支持你的权利了。
4、申请支付令的话,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最终还是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各有各的利弊。
5、仅凭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因为借贷关系还涉及到其他凭证,比如出借人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时的资金交付凭证。
6、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和存在,而资金交付凭证才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
7、借贷关系成立只是解决了借贷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对于借贷关系是否生效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最终确定,则是合同生效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合同已经成立,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仍然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合同成立制度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肯定或否定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
8、《合同法》第197 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210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9、由此可认定,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的合意外,还需有实际交付款项的事实存在,当事人之间才能确立债权债务关系。
10、所以,借贷关系的确立,关键在于借款是否交付。如果已经交付,则合同生效,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如果未交付,则债权债务关系尚未确立。国家法律之所以作此规定,主要是由于公民之间的借款合同往往是无偿的。如果认定合同成立就生效,则贷款人一方一旦同意借出款项,就必须按照约定提供借款,如此加重贷款方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此外,还有诉讼时效的问题,这些,都不是仅仅凭一张借条就能查清事实、解决问题的。
故,在司法实践中,仅仅根据一张借条直接申请支付令的案例几乎是没有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6 03:04
起诉要求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