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0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0:19
一、如果你现在已经过完生日,是 17周岁。
二、申报材料需要的材料:
1、书名申请书;
2、父母离婚证;
3、父母身份证、户口本;
4、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需要父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扩展资料
改名流程及材料
变更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流程及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0:20
更改姓名(姓、名)的手续流程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0:20
《民法总则》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就是说自然人享有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但首先需要提醒的是,依法被剥夺*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的,不得变更姓名。
除此之外,其他公民变更姓名,如果已经成年即已满18周岁,必须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需到户口所在区*分局*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户口簿更改姓名所需资料:
1、本人年满16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2、本人未满16岁时,需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3、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扩展资料:
改名注意事项:
1、姓氏不能乱改。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应该: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2、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适用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3、改名要谨慎。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4、公民行使姓名权作为一项民事活动,不管是姓氏还是名字的选取,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步骤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具体程序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改名注意事项: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报县级*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4)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5)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立法解释公民姓名权
最高人民*向全国*常委会提出,为使人民*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请求对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相关条款作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草案对民法通则中关于“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的规定和婚姻法中“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的规定作了法律解释,明确公民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如何适用法律。
草案明确,公民行使姓名权除依照前述两条法律规定外,还应当遵守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即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氏体现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综合各方面考虑,草案在明确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母姓的同时,提出公民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另外,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国*法制信息网-*立法解释公民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