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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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2:40
你好,
到达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纳部分连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参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有单位的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就没有这两个补偿了.
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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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2:4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待遇。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失踪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金。经人民*宣告死亡后将个人账户中除*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的委托人应在其死亡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您好,这是为您查到的资料,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