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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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56
建筑工人工资超过起征线的,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要是在我国工作的居民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56
建筑企业施工项目工作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按照《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
一、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需要掌握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提供。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对异地工程作业人员已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重复征税。两地税务机关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维护纳税*益。
四、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57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正常情况下,建筑业农民工收入属于个人薪资收入所得,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工资薪金及其他意外所得均属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范畴,故而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农民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是按照5000元/月的起征点征收的,如果只是按照这一项来扣除,那么将会被扣除很大一部分。这里可以采用其他专项扣除来抵扣缴税额,也就是五险一金、租房费用、子女教育、养老支出等进行抵扣。
这样计算就基本上扣除不了多少税了,毕竟农民工赚得钱非常辛苦,若是被扣除个税都是一大部分了,肯定没有人愿意去做这样辛苦的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5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了您的问题,很高兴为您服务。建筑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与其他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标准一致的。每月减去5000元或者每年减去60000元和个人交五险一金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外,税率为3-45%。
与建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如公司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建筑工人等,他们自建安企业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建安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支付工资时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做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笔者认为,如果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而是以「劳务合同」、「临时用工协议」、「季节用工协议」等形式用工,甚至用工但未签订合同,只要企业与之存在事实的任职、受雇关系,此类人员应比照正式员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如果建安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那么,建安公司在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款时没有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劳务公司在向工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并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跨省异地施工的,如果项目地税务机关随工程进度附征了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则劳务公司无需再做扣缴明细申报。
提问0“一个月一万元,需要交多少税
回答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
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税额(10000-0-5000-0-0)×10-210290元。
因此,税后工资是971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2:58
看你们跟工人签什么合同,假如是劳动合同,且去缴社保,那按工资所得代扣个税;假如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的,那统一去地税局开具劳务*(里面会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入账,这时不存在代扣个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