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6-10 18:23
共7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12 22:39
如果是工伤,就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享受工伤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除应该赔偿支付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外,还应当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终止劳动关系的,另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当地省政府规定。
如果是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就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分别为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19:47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1:05
如果是工伤,就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享受工伤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除应该赔偿支付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外,还应当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终止劳动关系的,另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当地省*规定。如果是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就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追索人身损害赔偿,分别为: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失赔偿金。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2 22:40
您好,这得看您对此付出多少。比如: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等。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0:31
那么严重啊!如果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话!老板赔偿全部医药费,另外加六个月的工资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2:39
如果是8岁的孩子不小心把同桌的眼睛用钢笔刺伤,鉴定结果为伤残十级呢?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3 05:04
劳动者遭受十级伤残的工伤可以享受如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