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0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06:37
经过*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可以出具信用报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下列条件,并经*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一)主要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有符合*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障信息安全的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
(四)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任职条件;
(五)*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扩展资料: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设立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 并自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办理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股权结构、组织机构说明;
(三)业务范围、业务规则、业务系统的基本情况;
(四)信息安全和风险防范措施。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06:38
第三方征信机构可以信用评级的有很多,可以网上查询一下!
信用评级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一)接受委托。包括评估预约、正式接受委托、交纳评级费用等。
(二)前期准备。包括移送资料、资料整理、组成评估项目组、确定评级方案等。
(三)现场调研。评估项目组根据实地调查制度要求深入现场了解、核实被评对象情况。
(四)分析论证。评估项目组对收集的信息资料进行汇集、整理和分析,形成资信等级初评报告书,经审核后提交信用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专家评审。包括评审准备、专家评审、确定资信等级、发出《信用等级通知书》。
(六)信息发布。向被评对象出具《信用等级证书》,告知评级结果。
(七)跟踪监测。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估项目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被评对象的财务信息,关注与被评对象相关的变动事项,并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和回访工作制度。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你,详情可咨询北京中企普信国际信用评价的客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06:38
征信报告可以自己去银行打印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06:39
你好,绿盾征信系统是经过备案的,可以出具信用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你。